第11章 稀客(1 / 2)

这顿晚饭在李家人眼里已经是相当丰盛了,自从干旱以来,多久没有吃过肉,沾过荤腥了?

这次先吃猪肉吧,这猪下水想要好吃,还得多弄点去腥气的料来,还得好好清洗一番,不然太脏了,李金金跟大家解释道。

其实,要不是因为这得来不易的野猪,平时人家都不吃猪下水的,因为实在很难弄好吃,可是对李家人而言,扔掉猪下水也是不可以的,只要洗干净,难吃就难吃点,还能有树皮草根难吃吗?

旱年哪里有那么多讲究?

这四个猪脚也被留下了。

其实只要有的吃,李明明就啥也不管,管吃就行。

而李家大姐李金金的手艺这一次也依旧没让人失望。

野猪肉原本就比家养的猪肉更香,只是野猪皮糙肉厚,猎它十分不易,甚至有可能丢了性命,因此很多专职的猎户碰到野猪了都是掉头就走避开的。

哪成想这次就碰到李禄来和李明明这两个铁板了,愣是丢了命。

李明明让大家今天不要省着吃,先吃饱这一顿,后面才能更好的想着怎么去给家里弄吃的。

而且,家里还有一只入山就被射杀的兔子,肉更嫩,但是这兔肉家里人是舍不得吃的,之所以不吃它是因为兔子肉卖的贵些,这次猎到的兔子居然意外的肥嘟嘟,兔子皮要是剥好还能卖个好价钱。

李家的其他人也都赞同李明明的想法,谁不想吃顿好的饱的?

因此,当晚李金金就直接切了2斤野猪肉下来,因着这野猪皮比家养猪的皮厚上个三四倍,所以切下来的带皮野猪肉也没有用常规的法子烹制。

而是先用厚实削尖的树枝将野猪肉仔细串在上面,然后生了大火之后,直接将野猪肉放大火上烤炙。

待厚皮烧糊之后,李金金又将肉放入到已经烧开水的大锅里进行浸泡,约莫半个时辰后,又将野猪肉拿出来用水清洗刮毛,好一阵伺弄。

最后再将野猪肉大块放入,再重新烧开水的锅里放上姜片进行炖煮,火候足足的烧上,很快特有的野猪肉香气就冒出来了。

李金金手脚麻利的将煮熟的肉捞出,切片之后又拿了铺满辣椒和大蒜的陶土小锅子,将肉片码上之后,又用勺舀出浓香白白的猪肉汤浇上,撒了点盐巴和葱花,香喷喷的野猪肉这就做好了。

而此时的堂屋里,咕噜咕噜…

瞬间彼此起伏的饿肚子声音响起…

李明明:“……”

造孽,这声音, 太社死…

李家的小四弟到底还是个孩子,知道要吃肉的时候,整个人兴奋的眼神发亮,嘴角就没下来过,时不时吞咽的口水声,让李明明觉得好笑又心酸。

除了炖猪肉,李金金还煮了红薯黍米糙饭,黄澄澄的细米粒配上红薯,好看又好吃。

又给五弟盛了些野猪肉汤,准备放凉再去喂他喝。

一家人围坐在堂屋小桌子上,准备开饭之时,院门外又响起了焦急的声音。

“东进,东进,快开开门”,门外响起焦急的男声。

进来的赫然就是李东进的二弟-李富来,还有他的媳妇儿,李明明的二婶:苗娇娇。

在原主的记忆里,这个二叔是个成日里说自己以后要读书考秀才的,所以自家的地儿是一次也没有下过。

他本身原就瞧不上他大哥这种庄稼汉子,还老嫌弃李东进唯唯诺诺,在家被呼来唤去,像个傻子似的没有怨言。

而这二婶苗娇娇就更别提了,仗着娘家爹是隔壁桃花村的里正,自打嫁过来后,对李家人也就没有什么好颜色,总觉得自己高人好几等。

且苗娇娇还是里正家中的小女儿,从小惯是娇养过来的,条件是比老李家好多了。但不知这个里正是怎么教的,养的这个女儿又骄横又蛮横,嘴皮子碎且还是个眼皮子浅的,对家里头的几个亲兄妹也是算计到顶的,有什么好东西她都能想着弄过来。总之,不是个省油的灯。

嫁过去就嫌弃老李家的主屋,嫌弃李明明的爷奶,第一个跳起来撺掇二叔分家,且还成功了。

所以现在二叔一家是住的是分家之后新盖的屋子,据说花了不少钱,屋头屋外都格外敞亮的。对比起来,李明明住的这个家真的就是破落又陈旧。

这个二叔惯是个听枕边风的,就这样被苗娇娇吃的死死的。

平日里这二婶估计没少在这二叔耳边数落老李家人的不好,嫌弃二叔一家是庄稼汉,给读书的二叔丢了面儿,所以渐渐的跟老李家这头的其他人已经是日渐行远了。

这些年头里,二叔家鲜少有会李东进家门的时候。因为分了家之后,李东进的条件实在也是算不得好,而这个二婶最是惯会高低看人,对自己的公婆都称不上客气了,所以对李东进就更没有什么尊敬了。

今天这两位能上门,实在称得上是稀奇,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?

二叔两口子神色匆匆而来,看着这桌子正中的猪肉。

顿时,苗娇娇的神色一沉:“前天